進行要約操作時要約人與舊主的枱底交易 證監見招拆招與股票玩家大鬥法 渾水:金融經濟精神食糧 渾水 August 31, 2020 Share This! Facebook WhatsApp Copy Link 322 根據公司收購及合併守則收購守則第25條,其列明證監不會容許要約人向舊主補回要約差價的行為,要約人不可以與賣方訂立補回售價的任何安排。具體操作是怎樣呢,有時新主和舊主可能夾埋,會向小股東訂一個有折讓的要約價,令新主收購成本減低,待交易完成後,... 馬上成為FI PRIME會員 會員專區 只限會員閱讀 歡迎登入FI PRIME 使用者名稱 / 電郵 密碼 維持我的登入狀態 還未成為FI PRIME會員? 立即訂閱 收看更多精彩內容! 忘記密碼? Read These 股價上升後急挫,下一步怎樣部署|農業銀行今年能否翻盤? 波動市場中避風港|SPDR金的優勢 面對競爭激烈的賭場業|永利澳門這家賭場巨頭還能翻身嗎? 閱讀更多文章 FOLLOW US FOLLOW ON INSTAGRAM Hot Posts美股港股的最新形勢及策略部署有止蝕位的贏才是贏R3:田泰安谷草愛「奮鬥」!R8:艾兆禮要報「知遇」之恩!圖,唔止係用黎欣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