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出名都要做債仔?證監新指引令名人債仔無所遁形 渾水:金融經濟精神食糧 渾水 April 23, 2020 Share This! Facebook WhatsApp Copy Link 1,908 在2019年11月份,證監會發出了一份「有關披露交易對手方的實際控制人或實益擁有人」的聲明,指明在一些情況下,例如「收購、出售、注資及組成合資公司」、「發行股份、可換股債券及期權」、「私募基金」和「放債」,上市公司都要披露誰在與它們交易,包... 馬上成為FI PRIME會員 會員專區 只限會員閱讀 歡迎登入FI PRIME 使用者名稱 / 電郵 密碼 維持我的登入狀態 還未成為FI PRIME會員? 立即訂閱 收看更多精彩內容! 忘記密碼? Read These Water Podcast:倉中愛股價格回調,為何我仍加倉?預測中期選舉後的市場大勢 太空產業與主權算力雙引擎驅動,英偉達打破傳統雲端巨頭依賴!基建建設週期將延長至2030年? 2026年10月6日渾水港股美股實倉及買入賣出投資部署 閱讀更多文章 FOLLOW ON INSTAGRAM Hot Posts倒頭中,無陰公~R9:袁幸堯超「威楓」!貪心可以,唔洗擔心R7:梁家俊季初展「活力」!大火炸不成咪慢火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