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出名都要做債仔?證監新指引令名人債仔無所遁形 渾水:金融經濟精神食糧 渾水 April 23, 2020 Share This! Facebook WhatsApp Copy Link 1,890 在2019年11月份,證監會發出了一份「有關披露交易對手方的實際控制人或實益擁有人」的聲明,指明在一些情況下,例如「收購、出售、注資及組成合資公司」、「發行股份、可換股債券及期權」、「私募基金」和「放債」,上市公司都要披露誰在與它們交易,包... 馬上成為FI PRIME會員 會員專區 只限會員閱讀 歡迎登入FI PRIME 使用者名稱 / 電郵 密碼 維持我的登入狀態 還未成為FI PRIME會員? 立即訂閱 收看更多精彩內容! 忘記密碼? Read These 2024年5月9日渾水港股實倉及買入賣出投資部署 Water Podcast:最近買賣活動部署|股票世界奇聞分享,SFC與別不同的調查程序 內幕交易難定罪│經典案例中的「名義利潤原則」是什麼? 閱讀更多文章 FOLLOW US FOLLOW ON INSTAGRAM Hot Posts連升第十日的交易心態我的交易日記R11:一哥「巴閉」為呂厩添W!美股跌時港股升R6:班德禮勢補中,博告東尼「笑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