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出名都要做債仔?證監新指引令名人債仔無所遁形 渾水:金融經濟精神食糧 渾水 April 23, 2020 Share This! Facebook WhatsApp Copy Link 1,897 在2019年11月份,證監會發出了一份「有關披露交易對手方的實際控制人或實益擁有人」的聲明,指明在一些情況下,例如「收購、出售、注資及組成合資公司」、「發行股份、可換股債券及期權」、「私募基金」和「放債」,上市公司都要披露誰在與它們交易,包... 馬上成為FI PRIME會員 會員專區 只限會員閱讀 歡迎登入FI PRIME 使用者名稱 / 電郵 密碼 維持我的登入狀態 還未成為FI PRIME會員? 立即訂閱 收看更多精彩內容! 忘記密碼? Read These Water Podcast:MAGA概念芯片股的未來部署,AI概念注入如何帶來曙光?伊朗戰爭的影響力 Water Podcast:戰爭對加密貨幣市場的影響。談一談某港股部署,不需爭住搶貨 Palantir技術架構於伊朗地緣衝突中的多維應用│它的情報分析架構是如何做到的? 閱讀更多文章 FOLLOW US FOLLOW ON INSTAGRAM Hot Posts要黎始終黎,唔黎始終唔黎!R6:巴度配姚厩曉「飛」!R11:周俊樂「當」家作主!未出界就係未出界~在線(淆住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