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出名都要做債仔?證監新指引令名人債仔無所遁形 渾水:金融經濟精神食糧 渾水 April 23, 2020 Share This! Facebook WhatsApp Copy Link 1,890 在2019年11月份,證監會發出了一份「有關披露交易對手方的實際控制人或實益擁有人」的聲明,指明在一些情況下,例如「收購、出售、注資及組成合資公司」、「發行股份、可換股債券及期權」、「私募基金」和「放債」,上市公司都要披露誰在與它們交易,包... 馬上成為FI PRIME會員 會員專區 只限會員閱讀 歡迎登入FI PRIME 使用者名稱 / 電郵 密碼 維持我的登入狀態 還未成為FI PRIME會員? 立即訂閱 收看更多精彩內容! 忘記密碼? Read These 賽局要贏永遠要看對手的組成部分│高手愈多愈難贏錢是永遠的鐵律 Water Podcast:解答讀者提問,美股升勢凌厲|港股手術成功,病人死亡的例子 上市首要是集資不是炒股票│IPO市況要看天時地利人和 閱讀更多文章 FOLLOW US FOLLOW ON INSTAGRAM Hot Posts我的交易室5月16日一路向北恆指第一目標19100到了R10:OK守尾門,助呂厩爭「霸」Water Podcast:邵氏基金會要員加入華懋慈善基金理事會的揣測與分析|TVB未來命運或與此事有莫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