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出名都要做債仔?證監新指引令名人債仔無所遁形 渾水:金融經濟精神食糧 渾水 April 23, 2020 Share This! Facebook WhatsApp Copy Link 1,894 在2019年11月份,證監會發出了一份「有關披露交易對手方的實際控制人或實益擁有人」的聲明,指明在一些情況下,例如「收購、出售、注資及組成合資公司」、「發行股份、可換股債券及期權」、「私募基金」和「放債」,上市公司都要披露誰在與它們交易,包... 馬上成為FI PRIME會員 會員專區 只限會員閱讀 歡迎登入FI PRIME 使用者名稱 / 電郵 密碼 維持我的登入狀態 還未成為FI PRIME會員? 立即訂閱 收看更多精彩內容! 忘記密碼? Read These 黃金走廊是什麼?│ 金價又破頂,其他金屬甚至比黃金升得更強勁? 舊金山大停電,Waymo VS Tesla FSD表現如何?│ Waymo與Tesla的技術差異在哪裡? 美股最新SPARC玩法,竟與Space X上市有關?│ 這有可能導致Tesla的股價暴升嗎? 閱讀更多文章 FOLLOW US FOLLOW ON INSTAGRAM Hot PostsR5:潘頓開「包裝」拆禮物!R8:何澤堯「安」心做膽!收禮物喇~港股過去9年的年初特色回顧及我的交易日記歷年聖誕節前後及年底對年初效應的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