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出名都要做債仔?證監新指引令名人債仔無所遁形 渾水:金融經濟精神食糧 渾水 April 23, 2020 Share This! Facebook WhatsApp Copy Link 1,892 在2019年11月份,證監會發出了一份「有關披露交易對手方的實際控制人或實益擁有人」的聲明,指明在一些情況下,例如「收購、出售、注資及組成合資公司」、「發行股份、可換股債券及期權」、「私募基金」和「放債」,上市公司都要披露誰在與它們交易,包... 馬上成為FI PRIME會員 會員專區 只限會員閱讀 歡迎登入FI PRIME 使用者名稱 / 電郵 密碼 維持我的登入狀態 還未成為FI PRIME會員? 立即訂閱 收看更多精彩內容! 忘記密碼? Read These 股價上升後急挫,下一步怎樣部署|農業銀行今年能否翻盤? 波動市場中避風港|SPDR金的優勢 面對競爭激烈的賭場業|永利澳門這家賭場巨頭還能翻身嗎? 閱讀更多文章 FOLLOW US FOLLOW ON INSTAGRAM Hot Posts有止蝕位的贏才是贏美股港股的最新形勢及策略部署R3:田泰安谷草愛「奮鬥」!從不放棄股災的機會R8:艾兆禮要報「知遇」之恩!